来源:中国路桥新闻网
曲女士:2020年2月,男子张某租赁了一小区某栋5楼503号房间居住。2021年2月底,张某退租后,并未归还原租住的503号房间钥匙。2021年3月,房东将503号房间租给女子叶某。不久前的一天晚上,张某以寻找自己的一台笔记本电脑为由,擅自用私留的503号房间钥匙,将叶某房门打开并进入,随后其又立即退出了房间。叶某听到有人从外面用钥匙打开了自己的房门,见有一名男子进入了自己的房间,被吓得惊慌不已,随后报了警。请问擅自进入别人的房间找自己的东西会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吗?
答: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。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违背住宅内成员的意愿或无法律依据,非法进入公民住宅,或进入公民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行为。除上述典型案例外,前夫或前妻非法侵入前妻或前夫已分割的家,哥哥进入弟弟继承到的父母的房子,非法闯入“小三”家捉奸等行为,都有可能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。这里的“非法”是指行为人未经住宅权人同意或没有法律依据。“侵入”主要包括两种情况:一是未经住宅权人允许擅自闯入;二是进入时住宅权人并未反对,但在住宅权人要求退出时,仍然滞留,不肯退出。
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: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: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。
(俞为鹏 整理)